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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2年9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规定还要求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为了响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促进食品行业良性发展,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员能力验证体系,创新合格评定行为,提升专业素养能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食品安全专项人员培养培训及考核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决定开展(食品安全专项)人员能力验证工作。经培养培训并考核通过者,可获得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颁发的《学时证明》及对应专业《人员能力验证证书》。
请贵单位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人员能力验证(食品安全专项)分为两个环节:
(一) 培养培训。所有参加人员能力验证的人员,应在指定平台参加必要时长的学习。
(二) 能力验证。经培养培训的人员(含已参加过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食品安全领域”培训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参加相应专业的人员能力验证。
二、专业范围
列入人员能力验证(食品安全专项)的专业范围为:
(一)食品安全员。
(二)食品安全管理师。
(三)食品安全总监。
三、学习及能力验证平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建设“人员能力验证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学习及能力验证服务,平台信息为:
官方网站:www.cascoedu.org.cn。
移 动 端:“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同名微信公众号。
四、时间安排及验证依据
(一)学习时间
人员能力验证(食品安全专项)全部采取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参加学习的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安排学习时间。
(二)验证时间
原则上每年的3、6、9、12月的最后一周的周六为“人员能力验证日”。
2022年冬季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5日(完成相应专业必要学时后方可报名)。
验证考核时间:2022年12月31日(具体以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三)验证依据
人员能力验证是依据人员能力验证规则,人员能力验证规则的编写参考了《合格评定 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43)、《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ISO 13528)中的全部或部分条款:
•保证了规则体系的规范化
•对行业从业人员的水平及行业从业人员现状进行动态分析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具有根据行业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人员培训培养和验证的需求
(四)验证结果
人员能力验证结果从好到差,一般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具体应按照相应的《人员能力验证规则》进行确定。
•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下季度“人员能力验证”考核,重新缴纳考试费用,人员能力验证成绩考核合格后可取得《人员能力验证证书》。
五、证书
(一)学时证明。完成相应专业必要学时要求的人员,可获得《学时证明》。
《学时证明》以电子版形式发放,如需纸质版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将制作完成后邮寄本人。
(二)验证证书。凭《学时证明》,可以申请参加相关专业能力验证考核,验证通过后可取得对应的《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证书。
《人员能力验证证书》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颁发,并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官网查询验证。
六、费用
(一)费用标准
专 业 |
学习时长 |
培养培训费用 |
能力验证费用 |
食品安全员 |
30学时 |
2000元/人 |
280元/次 |
食品安全管理师 |
50学时 |
3500元/人 |
580元/次 |
食品安全总监 |
60学时 |
6800元/人 |
980元/次 |
(二)收费单位及形式
人员能力验证(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下属单位——中认国证(北京)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收费工作,具体形式为:
1. 培养培训费用由合作单位(北京致诚国培教育科技研究院)收取后转付至中认国证(北京)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能力验证费用由中认国证(北京)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人员能力验证综合服务平台”统一收取。
七、报名办法及提交资料
1.请参加培训考试人员认真填写好报名回执表,以邮件、微信的方式发送至报名中心,以便安排其他事项。
2.报考人员提交资料:本人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食品安全专项人员能力验证报名申请表各一份,所需培养培训费用汇到指定帐户(详见报名回执表)并将汇款凭证发至报名中心。
报名联系人:刘老师 18201641028(微信同号)